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雾都孤儿by[英]查尔斯·狄更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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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治安法官如此断案(第2页)

  “法警!”范格先生不屑一顾,用报纸把名片撂到一边,“这家伙是谁?”

  “敝姓,先生,”老绅士不失绅士风度地说,“敝姓布朗洛,先生。请允许我问问那位法官的尊姓大名,他身为法官,竟然无缘无故侮辱一位有身份的人。”说着,布朗洛先生环顾公堂,好像在找一个能给他答复的人。

  “法警!”范格先生把报纸扔到一边,“这家伙被指控犯了什么罪?”

  “他没有受到指控,大人,”法警答道,“他是来告这孩子的,大人。”

  法官大人对此心里清楚,他只是想气气老绅士,而且知道不担任何风险。

  “来告这孩子,对吗?”范格先生一边说,一边以鄙夷不屑的目光把布朗洛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一番,“让他宣誓!”

  “宣誓之前,我恳求说一句话,”布朗洛先生说,“那就是,倘若不是亲身经历,我确实难以相信——”

  “给我闭嘴,先生!”范格先生断然说。

  “我偏不闭嘴,先生!”老绅士答道。

  “你马上给我闭嘴,要不我把你撵出去!”范格先生说,“你这傲慢无礼的家伙,竟敢藐视本官!”

  “什么!”老绅士脸涨得通红,喊着说。

  “让这人宣誓!”范格对书记说,“我不想多听一句话。让他宣誓。”

  布朗洛先生气得火冒三丈;但是,他也许考虑到,发火只会对那孩子不利,所以克制住自己的感情,当即宣了誓。

  “哼,”范格说,“你告这孩子什么?你有什么可说的,先生?”

  “我当时站在一个书摊跟前——”布朗洛先生开始陈述。

  “且慢,先生,”范格先生说,“警察!警察上哪儿去了?喂,让这警察宣誓。那么,警察,这是怎么回事儿?”

  警察用与他身份相称的谦卑口气,陈述了他怎样抓住被告,怎样搜了奥利弗的身,结果一无所获。他说,他就知道这么一点情况。

  “有证人吗?”范格先生问。

  “没有,大人。”警察答道。

  范格先生坐在那里,有几分钟时间一声不吭,然后朝原告转过身来,怒气冲冲地说:

  “你告这孩子什么,伙计?你打不打算说清楚?你已经宣过誓。哼,要是你站在那儿,拒绝提供证据,我要以藐视本庭之罪论处,我操你——”

  操什么,还是操谁,只有天知道,因为书记和法警偏偏在这时候大声咳嗽起来;前者还把一本笨重的书掉在地上——这当然不是有意的——因此后面几个字谁也没有听清楚。

  尽管多次被人打断,反复受到侮辱,布朗洛先生还是尽力陈述案情。他说,他当时吃了一惊,看见这孩子在飞跑,所以追了上去;他表示,如果法官断定这孩子跟小偷有关联,而他本人又未必真是小偷,那么希望能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从轻发落他。

  “他已经受了伤,”老绅士最后说,“我还担心,”他朝栏杆那边看了一眼,着重说,“我还真的担心他病了。”